优质回答:总督官大。一般是总督巡抚提督,也即总督一般可以监督巡抚,而巡抚又可以对提督进行节制。提督、总督、巡抚三者当中,提督的实际品级最高,达到从一品,总督次之,品级为正二品,巡抚最小,只有从二品。
清朝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实行的是“督抚制”。当时,清政府将全国划分为23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长官。总督和巡抚哪个官大?可以说,总督权力比巡抚大得多,但是,它与巡抚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总督和巡抚都是对上直接听命于皇帝的人。
先来说一下总督
总督的职掌,按照《清朝通典》的记载:“掌总治军民,统辖文武,考核官吏,修饬封疆”。如果按照这个解释,似乎就可以认为总督是地方的最高军事长官,因为他具有“总治军民,统辖文武”之责。
清代总督共设八个,即:直隶总督、两江总督、闽浙总督、湖广总督、陕甘总督、两广总督、四川总督和云贵总督(清末的东三省总督以及漕运、河道总督不算其内)。
以直隶总督而言,他的全衔是“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管理河道兼巡抚事”,不管是哪个总督,其实都有“提督军务”这个头衔。这就很容易产生误解,认为总督是地方上最高的军事长官。
然而,总督从编制上来讲属于文官,从清代的整体情况来看,总督的兵权实际上十分有限。这很好理解,因为清代的皇帝为了地方势力坐大,有意地削弱总督的实权,尤其是军权。
总督理论上可以节制属下文武,包括巡抚、提督、总兵。但这个“节制”十分微妙,其实就是监督的意思,总督并无调动军队的权力。
从实际情况来看,总督有自己的直属部队,称为“督标”。督标一般是三个营到五个营不等,人数大致在2000人左右。除了督标以外,总督再无其他可以直接调动的军队,如遇重大情况,需请旨皇帝,由八旗将军或是提督统兵。
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总督是地方上最高长官,可以节制辖区文武,却不是最高的军事长官。
再来说巡抚
巡抚品级低于总督,但不是总督的下属。很多省份不设总督,巡抚则是一把手,这样的省份巡抚和总督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和总督一样,巡抚也有直属部队,称为“抚标”,抚标一般是二个营,人数大致在1000人左右。
和总督相比,巡抚更侧重民政,不设总督的省份则同样有“提督军务、兼理粮饷”的头衔。如果和现代的官职进行对比,巡抚就是一个省的省委书记兼省长。
在设总督的省份,巡抚的权力多少有所下降,几乎没有任何的军权,只有民政权,这一点在道光以前尤其明显。因为道光以前总督基本上是清一色的旗人,很少有汉人担任,就是巡抚中汉人也不多,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杜绝汉人在地方上形成势力,至于军权就更谈不上了。
这其中,不同的是总督可以管数省,侧重军事,巡抚只管一省,侧重民政。当时全国设八大总督,分别为直隶、两江、闽浙、两湖、陕甘、四川、两广、云贵总督。这就不难看出浙江事实上是归闽浙总督管的。李沛诚所著《中国历代改革者》一书中专门介绍两江总督管辖的是:江苏、安徽、江西三省。
明朝一开始设立总督、巡抚,大概相当于宋朝官员的差遣。
因为宋朝极重视中央集权,导致在地方主政的官员,实际上,并非地方官,而是由中央派遣的。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宋朝官员,“知某州公事”,这里的“知”字是一个动词,实际上,这个官员在中央很有可能是某部里面的一个官,但是,现在朝廷差他去地方上任,管理一个地区的政务。
这类官员,他们的官职级别,类似于南北朝时期的某州军事。据说,在魏晋南北朝时,中央常常派遣中央官到边境地区,都督数个州的军事,并且,以监督地方维持日常运营。所以,总督、巡抚的设置,本质只是皇帝赋予中央一些大员,去地方上总揽军务、政务而便宜行事的名义。
在清朝,总督是地方的大官,掌握着地方的军权、行政权,属于重要的封疆大吏。东三省的总督,因清朝在关外发家,所以,东三省总督是所有地方总督的“top1”,他的地位是最高的。而直隶总督,因身靠北京,后来,又加入了北洋大臣的管辖,所以,也是很有分量的。
总之,清朝总督堪比最有分量的地方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