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为解决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手工报销“垫资跑腿”负担重、报销周期长等问题,通过全国医保信息系统联网,实现的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即报”。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需要先进行备案,再持社保卡实名就医。
目前本市哪些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本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如何报销?本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需要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吗?
关于办理人员
(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2)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3)在外省市长期居住或就读的参保人员;
(4)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关于备案
本市参保人员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时,为什么要进行备案?
为了确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能够实现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需要先将其基本个人信息录入到医保信息系统库,进行备案。只有事先进行过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员,才能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
本市参保人员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时,如何办理备案?
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通过单位(无单位的可通过参保地社保所)到所属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转外就医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人到所属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目前,本市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在网上方便快捷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网上备案流程
1、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在微信“小程序”内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
2、在“异地就医”的“快速备案”模块,正确选择并填写“为谁备案”、“参保类型”及“参保地”;
3、认真阅读“备案告知书”(内有重要信息提示,请一定仔细认真阅读),并确认“已阅读并同意”;
4、进入“备案信息”填写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提交;
5、正常情况下,本市经办机构会在您提交“备案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即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如何核实备案是否成功?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进行查询,进入“异地就医”模块,点击“异地就医备案记录查询”。
本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需要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吗?
不需要,根据本市异地就医政策,本市参保人员门诊、住院异地就医,备案到外省市统筹区即可,备案成功后,即可在备案统筹区内的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小提示: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查询异地就医统筹区:进入“异地就医”模块,点击 “统筹区开通情况查询”。
异地就医备案后本地医保是否能正常使用?
可以。目前,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本市可保留1家定点医院,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本市可保留1家定点医院+1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于首诊转诊)。
小提示:自2021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在全市所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首诊转诊。
此外,本市所有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和32家定点A类医院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无需选择,可按规定就医。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作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无需选择,可按规定就医。
异地就医为什么要备案?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需要采集必要的信息,包括:异地就医的原因、就医地点及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以便能上传这些信息至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这样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刷卡时才能提取信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覆盖哪些人群?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转诊转院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5)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程序怎么走?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程序分为三步。
第一步:先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第二步:选择需要去看病的就医地,只要是就医地开通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实现直接结算;
第三步:持卡结算,省内异地凭医保电子凭证或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均可进行直接结算,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目前只能刷社保卡结算。
重点来了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呢
现在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
轻松实现线上备案
一起来看看具体如何操作吧
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指南
进入安徽政务服务网首页,在搜索框搜索“异地就医办理”。
点击进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办理”服务,然后选择办事区域,这里以合肥市为例。
阅读服务相关事项后,点击“在线办理”。
进入页面后,选择“异地就医备案”后点击“申报”。
阅读职工医保异地就医备案事前告知书后,选择所属备案人员的类别,然后点击“下一步”。
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保存后完成相关操作即可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本市参保人员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有有效期限制吗?
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成功后即可按规定进行异地就医实时(或手工)报销,无有效期限制。
已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如何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由参保单位持信息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的《北京市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到所属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亲属到参保地社保所或参保学校,凭《北京市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申请办理。
关于报销
本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本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应遵循“先备案,选统筹区,并持卡就医”的流程,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地区内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未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的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因突发情况不能回京治疗,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员先行全额垫付,回京后申请手工报销。
外省参保人员在京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外地参保人员来京就医,按照参保地医保规定进行报销,基本上分为两种方式:
1、直接结算:
异地参保人员已在本人参保地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在北京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住院、普通门诊直接结算业务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参保地跨省异地就医有关规定的,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结算时,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本人参保地医保报销政策。
2、全额结算:
异地参保人员在本人参保地未按照当地医保政策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在京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院全额结算后,按照参保地政策进行费用申报(具体情况需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报销政策是什么?
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照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即: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执行就医地的医疗保险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均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政策。
参保人员先就医后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是否会影响报销?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本市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因突发情况不能回京治疗,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员先行全额垫付,回京后申请手工报销。
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进行手工报销?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由单位相关经办人员到单位参保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由其参保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回京手工报销时需要提交哪些申报材料?
需提供相应类别的医疗收费票据、门诊处方(不提供门诊处方的地区,可提供在定点医院当次就诊时有记载的门诊病历手册)、住院病历、费用明细单、费用清单、急诊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等材料。
医保断缴是否会影响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为缴费当期享受待遇,医保断缴后,参保人员则无法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同时异地就医备案无法办理,异地就医相关费用也无法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