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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开展集中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开展集中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开展集中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近日,为认真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工作之余,深夜翻阅《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文中一篇篇触目惊心的腐败案例令人触目惊心:昔日位高权重、踌躇满志的一个个领导干部,如今却泥足深陷,覆水难收。在体会他们身陷囹圄的忏悔和迟来的幡然醒悟时,深感心中的震憾与痛心的惋惜。
寻这些案例中法官的违法犯罪轨迹:曾几何时,他们也曾踌躇满志,有理想、有追求;他们也曾兢兢业业,为人民、为国家做出过努力和贡献。他们大多都来自农村,是农民的孩子,从小在逆境中严格要求自己,靠自己的刻苦努力和艰苦奋斗得到社会的尊重、人民的认可,拥有了地位和权力。然而,他们却在人生的巅峰错乱了分寸,迷失了方向,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乱花渐入迷人眼”,最终将手中权力当成了获取不义之财的“魔棒”,沦为人民的罪人,其教训是惨痛的,同时给予我们的启示也是深刻的。
当前,我们正身处在一个既充满期待又充满诱惑,既充满机遇又充满陷阱的社会,也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犯错误几率最高最多的社会。从我们国家的现行体制和机制来说,要做到使党员干部不想犯错误、不敢犯错误、不能犯错误,体制、机制上还做不到,关键还靠个人的素质、靠自律,我认为,要自律就要注意培养和修炼自己良好的品质和人格心理防线。
一、要有平常之心
面对纷繁的人世,面对起伏的人生,人总有得意和失意,得意的时候,不要骄傲,失意的时候,不必气馁。不求非分之想,只求顺其自然。有一幅对联是这样写的: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外云卷云舒。22个字,却深刻道出了人生对事对物、对名对利应有的态度:得之不喜、失之不忧、宠辱不惊、去留无意。这种平静、自然、坦荡的心态,确实值得我们学习和把握。
――正确对待自己。一位哲人说得好,一个人最难认识的是自己,最难战胜的还是自己。辽宁高院原院长田凤歧是一个“惟我独尊”的典型,直到组织向他宣布“双规”决定后,他才对自己有个比较清醒的认识。他在分析自己违法犯罪原因时说:“我低估了组织,高看了自己,我行我素…”。这也正应验了《圣经》里的一句话,“要想让一个人灭亡,首先要让他疯狂”。(本文出自范.文先生.网 www.fwsiR.com)西双版纳中院刑一庭原庭长白继文、原法官肖清秀等人,跌入犯罪泥坑,就是寻求心理平衡,要在经济上捞一把,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些人,关键是不能正确对待自己、认识自己,缺乏一颗平常之心,忘记自己也是来自农村、来自农民,也是一个布衣子弟,权欲膨胀,当了法官又想当庭长,当了庭长又想当院长。所以无论何时何地对自己要有一个理性的定位,保持一个平常人的心态,切不可生什么歪念。
――正确对待金钱。“高飞之鸟、亡于贪食、深渊之鱼、死于诱饵”,“人不能把金钱带入坟墓,但金钱却能把人带入坟墓”。无数事实说明,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去敛财,或贪赃枉法,或铤而走险、或贪财吝啬,最终都是“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用时眼闭了”。曾在阜阳市呼风唤雨、风光无限的女“贪官”,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尚军,因收受贿赂数百万元而锒铛入狱。她在看守所里给自己算了“七笔帐”,其中,她的经济帐是这样算的:“我曾经聚敛了那么多钱财,而现在却身无分文,恰恰是我曾经向往的“钱”带给了我牢狱之灾,到了这时,我才真正把“钱”看得很淡很淡,等待我的是漫漫刑期和铁窗生涯,再多的财富又有何用?”
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经济的飞速发展,必然使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有人当上司,就有人当下级,有人当老板,就要有人去打工,社会分工虽有不同,但无贵贱之分,一天24小时,谁也不会多一分,谁也不会少一秒,一个人只要勤劳、诚实、善良、正直,那么“生活清苦也是福,粗茶淡饭分外香”。
――正确对待人生。于丹在《论语》心得中说:“人的一生不过是从光阴中借来的一段时光”,的确,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弹指一挥间,任何人都是大自然的匆匆过客,谁都不可抗拒。我们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善待人生,快乐人生,过好每一天,以一颗平常之心,知足常乐。自觉警醒自己,在权、钱、色方面不伸手,不纵欲,不侥幸,时时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中,勿忘司马迁的“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善于处理与家庭、后代的关系,林则徐庙祠的对联这样写道:“子孙若如有,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则增其过”。 所以,我们要时时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报酬、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有正确的追求,健康的心态和实在的寄托,善于“倒骑毛驴看人生”,想想“人家骑马我骑驴,细细思量我不如,回头看见推车汉,比上不足下有余”。
二、要有明辨是非之心
――首先是政治要坚定。这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毛泽东同志说过:“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实践证明,一个党员干部如果没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就很容易走上歧路。黄松有、罗书平等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经不住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最终落得如此下场。
――要知可为不可为。每一个党员干部,手中都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权力本质具有两重性,是把“双刃剑”;权力既可以是为人民谋福祉的利器,也可以成为腐败的载体;既可以锻炼人,使人建功立业,也可以腐蚀人,使人身败名裂。有些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想方设法引诱你、笼络你,如同挥之不去的蚂蟥。比蚂蟥更具有欺骗性的是,他们还常常披着蝴蝶般漂亮的外衣,带着蜂蜜般的甜蜜,会让你像温水里的青蛙,在舒适陶醉中丧失反击的能力,把你套进去,听他指挥,为他服务,最后被他毁灭。所以,我们一定要清醒:世上没有无怨无故的爱,也没有无怨无故的恨;天上不会掉下馅饼,只有地上设有陷阱。作为法官干警,无论权力多大,地位多高,都要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的管理和监督之下,不断提高自控能力,真正明白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管人不循情,管钱不眼红,管物不贪占”。只有这样,才不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捏住、圈住、套住。
――要知可交不可交。有一副漫画,讲的是一个妻子问丈夫:“咱们家有多少朋友?”丈夫说:“等到我不当领导的时候,你就知道了?”这个领导的头脑还是比较清醒的。结交什么样的朋友,怎样交友,对我们党员干部是一个关系重大的问题。现在有些人喜欢傍大款,结交富朋友。可偏偏就倒也就倒在这些大款和富朋友身上。大凡巨贪的堕落,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自己,但和他们结交的这些坏朋友也有很大的关系。我们应以这些反面事例为戒,牢记小平同志的“朋友要交,但心中要有数”的教诲,坚持以德交友,以党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交友,多交基层的朋友,多交穷朋友。
――要知可听不可听。古人云:“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是非终日有,不听自然无”。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有主见,一定要明辨是非,平时听到什么都要加以分析,要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要从多方面来思考问题,不能被事物表象所迷惑,特别是耳朵不能“软”。耳“软”,就容易听信谗言、听信媚言、听信谣言。这样的话听多了,就会是非不辨、良莠不分,关键时刻,还会迷失方向,对个人、对他人、对单位都危害无穷。每名党员干警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抵住诱惑,还应该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管好自己的行为小节。想到小东西有着大用意、小意思连着大道理、小收礼会失去大原则,想到这种“小”会影响自己的大未来,真正理解小与大、眼前与长远的关系。
三、要有敬畏之心
小平同志曾告诫:“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谨慎总是好一些。”温家宝总理也曾坦言:“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中共中央原政治局委员、组织部部长李源潮9月在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三所干部学院举行秋季开学典礼上指出,当干部要有敬畏之心,一要敬畏历史,使自己的工作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二要敬畏百姓,让自己做的事情对得起养育我们的人民;三要敬畏人生,将来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感到后悔。人是伟大的,也是渺小的,做人总要“怕”点什么。“怕”是理智的开端,“怕”是理智的表现。什么都不怕,什么都敢干,就会胆大妄为、胡作非为、无法无天。当前,尽管我们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但针对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作为司法干警,胆子还是小一点为好,应该知道“敬畏”二字,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党纪国法,敬畏党的各级组织,敬畏权力责任,敬畏规章制度,敬畏民意民心,敬畏不同意见,敬畏自己的良心。
――要正确认识监督。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而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每个共产党员,不管他官多大,地位多高,岗位怎么特殊,都必须接受党的监督,接受组织的监督,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这是党的一条基本规矩,是我们党内的家规家法。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许有特殊党员的存在。一些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固然有其自身思想水平、品德修养等方面的问题,但缺乏有效的监督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他们在案发前往往都是回避监督,甚至反对监督,被查处后又都追悔缺少监督,或没能主动接受监督。这又有什么用呢?有鉴于此,我们每一名党员都要加强党性锻炼,要有受监督的意识和习惯。
――要自觉接受监督。接受监督,不仅是一种品德修养,更是一种境界。唐太宗有句千古名言:“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无论监督来自上级、同级、下级,还是普通群众,包括舆论监督,实际上都是一种提醒、一种警示,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保护。作为党员干部,手中拥有一定的权力,求你办事的人也多,遇到的诱惑和考验也多,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要正确对待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和缺点,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大有裨益。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越是职位高权力大的干部,越要自觉接受监督,任何人都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权。我们都要把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行使不越轨,确保八小时以外不出格。要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一种美德、一种雅量、一种胸怀坦荡的表现。也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上才能有成就,事业才能有辉煌,仕途上才能有进步。
――要加强组织对个人的监督。俗话说,谨言不会出错,慎行不会摔跤。“吾日三省吾身”,“怕”字当作警钟长鸣,这样就不会在人生路上“摔跤”。实际上,常怀畏惧之心是一种自我约束和自我鞭策,是保持清醒头脑的“清醒剂”,是医治胆大妄为的“良药”,是促使自己正确用权的高明之举,更是对自己对家人高度负责的爱心行为。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在交代自己犯罪原因时所说,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对他的监督管理,就象“牛栏里关猫,进出自由”,原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说过:“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有什么人能管得着”,他们的这一些话值得我们深思,这说明我们的制度有缺陷、有漏洞,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还很不到位。
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各级党组织对党内监督工作负有领导职责,要切实担负起对所管辖单位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责任,使党内监督工作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因为这种监督完全是从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出发的。所以,不管是各级党组织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主动把管理监督严在前,把规章制度订在前,把真话、“丑话”说在前,尽到监督的责任和义务。
勿谓一念可欺也,须知有国家法律之鉴察;勿谓一事可忽也,须知有一世荣辱之关系。这就是贪官们沉沦之路留给我的启示和教训,也是自己参加本次集中司法廉洁教育活动感悟到的浅薄心得。
篇2: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总结
伊宁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司法公正,真正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我院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司法廉洁教育”一系列活动,以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增强全院干部廉洁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理想信念,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自觉模范地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1、积极动员,稳步推进,扎实有效地推进司法廉洁教育。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赵勇为组长的司法廉洁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确定了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召开了动员大会,会上纪检组长何大飞作了动员讲话,这次活动使干警能够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在司法行为中力求规范,自觉维护司法权威,通过教育活动使我院的队伍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得到了明显转变。
2、集中学习,对照检查,用反腐倡廉有关精神指导工作。各庭通过集中学习,干警掌握和了解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在反腐倡廉建设新的思路和新举措,重温了《法官司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教育广大干警千万不能越过“红线”,算好人生的细帐。采取以案代训、以会代训等不同形式,把执法理念教育与学习先进事迹相结合,与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突出抓好干警执法教育培训工作,使全体干警在工作中受训、在培训中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好岗位责任制。组织各庭室的负责人签订廉政岗位责任书,逐级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开展明查暗访活动。重点检查干警执行“五个严禁”、庭审礼仪等方面情况,深入查找自身在工作、思想、作风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切实予以整改。
3、以案警示,深入剖析,开展以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在庭室为单位,各分管领导参加,以近年来州市发生反腐败案件燕永亮、陈志强、魏建勇、胡永刚等反面典型教育广大干警,每位干警都谈了各自的体会,这些案件都是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他们的蜕变也是在逐渐放松了世界观,以权谋私,最终身陷囹圄,通过积极教育干警明确岗位职责,认清权力风险,强化廉洁意识,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制订了廉政风险防控,对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因岗施教,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最大限度地挤压腐败产生的“空间”。在全院还开展了“党的十八知识”和廉政知识测试,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地位原则以及党纪党规等相关知识,进一步筑牢了廉政反腐防堤,为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夯实了基础 4、完善各项机制,提高队伍公正廉洁执法能力。从立案工作、自由裁量权行使、终结执行程序以及评估、拍卖、变卖等最容易影响公正廉洁司法的薄弱环节入手,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一是进一步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工作。专门成立司法委托管理办公室,将委托评估拍卖工作从执行局剥离,实现评估拍卖委托权和执行权有效分离,有效杜绝和预防拍卖过程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建立专业化审判新模式,积极探索交通事故案件、劳动纠纷案件、涉外案件专业化审判新模式,促进对同类案件法律适用尺度统一性的把握,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坚持内外监督并举,对外通过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通过公布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及执法执纪部门、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或旁听庭审活动等形式,拓宽廉政监督渠道。对内完善评查问责工作机制,努力维护好法院队伍纯洁健康。
5、廉政教育关口前移,注重岗前教育。在司法廉洁教育过程中,注重在上案前、上岗前的廉政教育,组织新录用的15名干警参观州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基地,作为新入法院队伍廉洁从政的第一堂课,参观完后干警表示:“这些职务犯罪严重的破坏了公共权力的正常运行,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今后工作中会引以为戒,加强自身廉洁自律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扎实做好本职工作,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永葆廉洁本色。”
6、以“清风行动”为契机,不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州法院印发的《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措施》,改进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便民、利民的服务意识,加强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减少会风,厉行节约,严肃各项纪律,首先是领导作表率,起引领带头作用,克服在少数干警存在的“庸、懒、散、空、玩、奢”六种不良风气,成立审务督查组,对院内机关效能建设进行明查暗防,对干警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上网、开庭不按规定着装、开庭不规范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工作纪律、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履职尽责和机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有了明显转变。
司法廉政教育活动是一项长期的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也面临着如何深入、如何改进的问题。今后我院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以创新的思路和务实的精神,把我院廉政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篇3: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自治区高院、市中院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白云区法院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动员、丰富活动载体,深入扎实地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动员,稳步推进。
白云区法院党组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坚持不懈抓好廉洁司法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全院干警述职暨警示教育大会,并对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重点任务作出部署。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具体工作和责任部门,层层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院长、副院长、部门领导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体系。
二是丰富教育形式,集中学习,对照检查。
在坚持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教育的同时,白云区法院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和干警思想动态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促进司法廉洁。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洁勤政教育,使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勤政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不定期的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通报法院系统违法违纪案例、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例等方式,教育、警示全体干警认识到教训就在身边、诱惑就在眼前、失足就在脚下,积极引导广大干警打牢思想基础,提升精神境界,增强自律意识。认真开展审务督察,重点检查干警执行“五个严禁”、庭审礼仪等方面情况,深入查找自身在工作、思想、作风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切实予以整改。
三是完善审判监督,推进阳光司法。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前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形成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制度,整治慵懒散奢,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大力推进“阳光司法”。通过包头阳光司法网、政务微博、门户网站以及新闻媒体,逐步落实裁判文书公开、庭审信息公开。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旁听、观摩执行活动制度。
通过全体广大干警的共同努力,白云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各项工作顺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廉政纪律保障。下一步,白云区法院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会议精神,注重预防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维护司法廉洁公正,为推进白云区经济社会建设和新型城市化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篇4: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院干警党纪条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廉政氛围,增强全院干警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遏制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保证审判工作和法院其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遵章守纪、廉洁司法”主题教育。在活动中,我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以排查整改为突破口,以教育效果为着力点,以建立长效廉洁机制、促进司法公正为目标,主题教育取得了预期效果。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一是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吴敦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成员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纪检组、政治处、监察室全力以赴的组织和协调主题教育,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阶段安排、工作要求、整改重点。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了详实的活动实施计划,做到目标、任务、责任、时间四落实。为造浓活动氛围,多次召开党组会、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提高指导教育、整改工作水平,吴敦院长和其他院领导带头开展调研,深入部门、深入法庭、深入群众了解情况,亲自掌握整改动态,把握整改方向,指导整改工作。
二是多项载体推进教育。
1、把6月份作为“遵章守纪、廉洁司法”活动宣传月,召开了动员大会,邀请县纪委领导作关于“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并重的廉政教育辅导报告,增强了干警廉洁自律意识。2、结合审判工作开展了“夏季风暴”专项执行活动,抓住农忙时节有利时机,集中清理一批群众意见较大的“骨头案”。3、开展“廉洁办案,争先创优”竞赛活动,由民一庭向全院业务部门发出倡议书,比办案数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4、院长、纪检监察负责人参加了中院组织的廉政教育基地揭牌和警示教育大会,接受了警示教育。5、利用主题教育为契机,开展了以“开门接访、逐案排查、一线调处”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处理涉法信访问题的“金桥行动”,处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6、开展倡廉座谈活动。邀请了党风廉政执法执纪监督员和部分行政执法机关、金融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倡廉座谈会,接受外界人士对法院及其干警的廉政司法监督,促进了主题教育的深入。
三是教育活动的方法灵活。主要是采取“五个一”做法:
1、上一堂党课。在主题教育中,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由院长给全院干警上一堂党课,重温党章要求,增强干警对“遵章守纪、廉洁司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奠定了主题教育的思想基础。2、作一份承诺。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在全院开展公开承诺活动,院长、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以及干警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层层落实廉政责任制,促进干警自觉遵守党纪条规,主动规范司法行为,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活动氛围。3、搞一次警示。以本系统的23个违纪的反面典型为警示,使法官从思想上架设“不敢为”高压线,变“要我廉”为“我要廉”,在审判工作中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本色。4、树一面旗帜。要求各部门通过干警自查、互查,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发现并树立“遵章守纪、廉洁司法”先进典型,通过全院干警大会和媒体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建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促进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办案。5、写一篇体会。活动期间,由政治处组织开展“遵章守纪、廉洁司法”征文活动,要求干警结合审判工作和自身实际,撰写一篇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做法的体会文章,优秀文章在“法院网”上发表,增强活动的实际效果。
四是督查考核和调研信息到位。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每周对干警的审判纪律及工作纪律、窗口服务、庭审活动等进行督查不少于两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始终保持整改的高压态势,促进干警养成时刻注重自己言行的良好习惯。对学习的效果进行了考核验收,组织干警进行“遵章守纪、廉洁司法”主题教育学习内容和相关党政纪条规知识考试,促进了学习效果的落实。注重调研信息工作,从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院共上报信息4篇,本院出专题信息2期。目前,已被采用3篇。其中,《江苏法院网》采用2篇,《盐城法苑》采用1篇,有力地推动了主题教育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排查问题
一是把握活动重点。这次主题教育中,除了按照上级要求把领导班子和法官作为重点之外,民商事、执行、立案等部门也被确定为教育和整改的重点。在排查和整改的具体环节上,除了按照最高院和中院确定的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的岗位和环节等十三个主要方面进行教育和整改外,把影响案件质效、关系法院形象的岗位和环节也作为整改的重点。
二是排查突出问题。根据省、市法院的要求,重点对照检查有无违反《法官法》“十三个不得有”和违反法院的“六条禁令”等纪律制度的行为,特别是省高院要求排查的十三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对照检查。做到了排查问题不避重就轻,剖析根源细致深刻。排查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1、内部排查。在全面排查问题的基础上,领导班子和各个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排查。特别是对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违规违纪的问题,敢于亮丑曝光,不仅排查自己和本部门的问题,还指出党组以及党组成员存在的问题,不仅排查个性的问题,还排查共性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到法院整体管理、改革、发展等方面的不足。2、征求群众意见。设立“三线一箱”:公开纪检室、政治处、监察室三部投诉电话号码,在大门口设立投诉举报信箱。还有立案庭的“司法为民服务热线”和专人信访接待,保证了群众的电话投诉随时有人接听,来人来访随时有人接待,信件投诉有处投放。3、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评议。先后2次邀请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听庭,汇报主题教育情况,发放200余份征求意见卡。通过以上措施,我院排查问题的环节做的深、做的实、做的细,保证了整改阶段有的放矢。
三是明确重点整改问题。我们对各界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统一汇总,通过主题教育办公室反馈到所在部门和具体人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本次教育活动需要整改的重点问题:一是解决少数案件质效不高,久拖不决的问题;二是解决办案过程中重法律效果,忽视社会效果的问题;三是解决个别干警司法为民意识不强,服务不优的问题;四是解决个别干警工作作风不严谨,司法礼仪不规范的问题;五是解决个别部门监督管理力度不大,整体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三、落实措施,扎实整改
在主题教育中,全院干警都认真制定了整改措施,签定了廉政承诺书;院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能认真查找自身在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并且主动地向干警征求意见。还针对干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分管的职责部门分别找干警进行廉政谈话。在保证主题教育的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的基础上,在保证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运行前提下,主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结合各部门的工作实际进行整改,达到提高素质、促进工作的目的。
(一)结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整改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发扬开拓精神,克服工作中的畏难情绪,增强工作的创新能力,务实高效地做好本职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适应法院发展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带头用科学理论指导法院的工作实践。三是进一步改进作风,保持公仆本色。坚定服务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虚心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审判质量。增强民主作风,坚持民主决策,进一步落实全局性的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四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清正廉洁。着力解决权力、人情、金钱对审判工作的干扰。严格执行《法官法》“十三种不得有”的行为规定、最高法院“四项制度”和省高院“六条禁令”等,确保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和案件不出问题。加强防范教育,从腐败案例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为干警树好榜样。
(二)结合为民服务促整改
一是建立值班导诉制度。在加强立案庭诉讼咨询、指导的同时,为解决当事人对法院办公布局不熟悉、找人不便的困难,也为了防止法官私下会见当事人,可能出现影响办案公正的问题,在办公楼大厅内建立了法警值班室,每天安排一名法警值班,负责对来院人员进行登记、帮助当事人联系需要见面的法官,处理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办公秩序。实行法警值班导诉制度后,群众来院办事有了向导,院内办公秩序明显好转,群众普遍反映法院服务周到,办事方便。二是规范诉讼收费行为。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案件收费标准,下调了婚姻家庭案件、执行案件收费标准;严格收费手续,禁止法官代收费用,特别是对法庭收费程序、费用上缴时间等都作出明确规定;简化诉讼退费审批手续,部分案件退费审批环节减少了一半,群众反映“退费难”的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加强信访工作。注重初信、初访,解决苗头性问题,坚持并完善院长信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坐堂接访和主动下访相结合,疑难和重大信访问题由院长包案负责,六月份采取的“金桥行动”效果显著。四是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虽然法院背负外债较大,经济上十分拮据,为了尽快建好人民法庭,党组一班人动了不少心思,采取了购买小尖法庭、改造南河法庭、新建陈家港法庭的方法,走出了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庭建设的新路子。
(三)结合审判管理促整改
一是完善庭审制度。强化庭前释法工作,把庭前释法作为案件审理的重要一环,落实到每起案件的开庭、执行之前,特别是矛盾激化的案件,作为必经程序,通过释法让当事人明白权力义务,缓和对立矛盾,赢得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加强司法礼仪。规范审判着装,禁讲服务忌语,推行无障碍服务,克服“重审判、轻规范”的思维惯性,突出立案庭、速裁庭和人民法庭重点部门。实行阳光审判,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拓宽审务公开渠道,杜绝暗箱操作,促进了司法公正。三是完善评查制度。建立以审管办为中心,政治处、立案庭、办公室等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的审判管理机制,增加审管办考核奖惩权,突出审判态势分析和指导职能,强化案件评查工作。
(四)结合审判改革促整改
一是建立速裁法庭。为提高审判效率,简化诉讼程序,进一步细化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对法律关系比较明确、争议不大的简易民商事案件,经当事人同意,直接进入速裁法庭迅速裁判。二是启动特邀调解员制度。根据最高院去年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县司法局的协助下,通过遴选产生31名特邀调解员。实施特邀调解员制度以后,婚姻、赡养纠纷、土地承包流转、人身伤害等民事案件一到法院后,就委托特邀调解员进行庭前调解,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初步效果。三是实行案件主要质效指标旬示制度,对各部门和法官办案质效进行排名,作为评先评优依据,对审判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四是实行裁判文书公开。从7月份起,每周选择5~6篇生效的法律文书,在公示栏内公布,并在网上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和点评,推动裁判文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五)结合执行工作促整改
一是规范暂缓执行、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程序。凡是中止、终结的案件,均需综合组合议后裁定,明确对案件中止、终结执行的条件,杜绝以往中止、终结案件数量过多的现象.二是把好听证关。对案外人异议,一个月内予以审查和答复,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主体15日内完成,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络.com网。中止、终结、债权凭证发放在一个星期内完成。三是把好执行效率关。对实施组执行人员,超过期限无正当理由执行不到位的,更换承办人,并对原承办人扣除当月20%的奖金,这项制度目前已经落实到位。四是把好款物交接关。对执行款物确定专人保管,兑现被执行人所交的执行款时,由案件承办人按规定程序,由院会计室审核无误后再发放。结合主题教育,我院于6月11日专门召开了执行款物兑现大会。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在整改的过程中,坚持边整改边规范,把实践中好的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一是对过去的制度进行清理,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二是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以往没有相关制度或者只是口头上的,重新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在制度制定过程中,一是超前规划,在活动一开始,就将主要的规章制度任务分解落实,使制度的产生紧密联系整改实际情况,保证了制度实用;三是充分发扬民主,每一项制度都是反复酝酿,先由承办部门起草,再由专改办初审,最后通过院务会逐条讨论确定。到目前为止,除了完善的制度以外,在立案、信访、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执行、案件管理等方面,已经制定了14项新制度,这些制度包括:《民商事案件庭前调解实施办法》、《行政案件文书制作和卷宗管理办法》、《恢复执行案件管理办法》、《干警行为规范若干规定》等等,现已全部印发到各个部门执行。通过制度建设,不仅法院管理有章可循,各项工作开展起来也顺心顺手。我院将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抓住主题教育的契机,继续开拓思路、扎实工作,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篇5: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开展之心得体会
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开展之心得体会
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开展之心得体会
富源县人民法院黄泥河中心法庭
新年伊始,院党组就组织全院干警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开展之心得体会。通过听讲座、观看影片、组织青年干警座谈等方式,全院干警都接受着一次廉政作风建设与廉政学习教育的洗礼。
一、提前预防,防微杜渐,养成廉洁有守的品格
所以我们的学业、我们的事业、家业要好好经营,让父母能够安心,让党和国家能够放心。我们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尽心尽力去做好审判工作,绝对不能好高骛远。很多人在这个时代当中常常都要想快速“发展致富”,其实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所谓“欲速则不达”,往往在司法工作中,心非常地躁动,为一己之私损害了人民的利益,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法官担待者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做人要稳扎稳打,不可躁动。防微杜渐,提前预防。我们的法院干警一定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特别是我们年轻人,贪玩一些,喜欢交朋友,觉得我们还是一个小小的助理审判员,那些当事人呀律师呀不会找到我们来帮忙,所以无所谓,觉得反腐跟我们无关,防腐拒腐应该都是那些有些“衔头”的老干警的事。其实不然,我们也必须特别注意自己的身份,我们身上有当事人所看重的“权力”,这些因素必然有腐败的可能性,而我们必须杜绝这种可能性。其实,很多时候我们不去赴那些所谓的“应酬”,这些“糖衣爆弹”就没法接近我们。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其实很多的大善都是从小善做起,很多的大恶也是从小恶积累上来。所以刘备给他的孩子有一句很重要的勉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年青法官的一言一行,都不能苟且,太随便了,往后出去就会有犯大过失的可能性。
二、法官身在其中,保持清醒,熄灭“万恶之源” 的贪念,保持孝廉之心
“一瓜一果之弗贪”,一瓜一果都不能贪,“一丝一毫之不苟”,绝对不能有贪小便宜的行为养成。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可能就偷金。不可以接受当事人的一针一线。因为贪,到最后很可能想要的东西他就会不择手段去弄。所以养法官的不贪,在他往后是养他廉洁之心。廉洁非常重要。我们古代说“举孝廉”,为什么要“孝”跟“廉”来衡量一个人能不能替国家服务?我们来看一下,“孝,德之本”,做人的本在孝,“廉”是做事之本。有廉洁的时候,他在办事当中才不会图谋自己的私利,才能大公无私,把事办好。所以,做人做事的根本就在孝跟廉。一个法官的素质好跟不好,从哪里看?从廉不廉洁,所以,廉就是法官的根本。
三、不断反省自我,经常接受廉政学习教育
人民法官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一尘不染,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俭,所以“福生于清俭”,清廉、节俭有福气,而人一生有多少福分是修来的,花光命就没了,叫禄尽人亡。清俭是清廉、节俭,这个清廉,在汉朝有一位读书人叫杨震,他非常清廉,他提拔了一个官员叫王密,有一天拿了很多金子晚上要来送给他。杨先生就说,“我是觉得你满有学识才干,才推荐你,我算了解你。你怎么这么不了解我?还拿金子来。”所以其实人家来贿赂我们,是不信任我们,不信任我们的人格。今天人家要劝我们几句话,还得要绕半天,那是怕我们承受不了。所以人家在那里嗯、啊:你就直接讲吧,不用对我客气,要信任我,我承受得了,我没有心脏病,放马过来。所以人家跟你建议的时候,都不用绕半天,那也是对你的信任。当下这个王密就说,“反正是晚上没人知道,你就收起来吧。”杨震先生说,“怎么没人知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怎么没人知道?”王密觉得很丢脸就走了。所以以后杨氏的后代叫“四知堂”,而且以前的堂号,都在这个正门的上面写著自己的堂号。所以这个杨氏后代不敢贪污,为什么?他一走进去四知堂、四知堂,天知地知,他就很戒慎恐惧。听说还有一个姓氏的后代也不贪污,包公的`后代,包拯,“开封有个包青天”。而且这是明文规定任何只要犯了国法的,就不是他的子孙,死后不能回到自己的祠堂,不承认这样的子孙,家规甚严。所以他的后代,从他开始,秉、赐、彪,杨秉、杨赐、杨彪,四代的人都做到皇帝的老师,四代三公福报到了极点。所以福报来自于清廉、节俭。司法廉洁教育活动每年都要开展,人之初,性本恶,人的天性就有惰性,人都主动希望安逸喜欢美好,所以我们所有的干警一定要时刻反省自己,真正做到“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人生的路还很长,法院的工作愈加难做,法官的事业才刚刚开始,我自己将和全体法院同仁一起共勉:守住清贫、耐住寂寞;守住天平、不偏不倚;守住良知、一生甘为孺子牛。
3月7日
篇6: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群众路线,是司法事业的优良传统和必然选择。新形势下,践行司法群众路线,要准确把握群众路线的含义,牢牢坚守司法为民的宗旨,增深加固群众立场感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践行司法群众路线,要倾心司法为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作为人民法官,要践行好群众路线,就必须不断增强对司法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从内心深处打牢司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无论是整体工作谋划还是具体工作细节,xx省xx县法院都把司法为民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搭建服务群众的主阵地。建设集立案、信访于一体的多功能、全方位诉讼服务中心,将其划分为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和纠纷调处四大功能区域,为群众提供最便捷、贴心的“一站式服务。创新实施“法官村长工作机制。结合xx县情、民情,让法官走出法院大门,积极主动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地倾听民意,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从而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注重群众工作能力的培养。通过院长接访、法官判后释法,研究与群众沟通、与群众交心的有效方法,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
践行司法群众路线,要筑牢审判根基。审判执行是法院的中心工作,没有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梦想就无法实现。汝阳法院坚持以规范化、科学化的审判管理,坚持审判管理的“精、细、实,来促进审判质量、效率的提升:突出“精,精准定位审判管理职能,构建业务、队伍、政务三项管理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大审判管理模式。突出“细,细化融合诉讼、执行、信访的流程管理体系,强化案件审理中的节点控制,通过专项、常规评查,使判后监督有章可循。突出“实,狠抓案件信息的实时录入,确保基础数据翔实丰富,以审判管理月通报点评为抓手,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同时加强审判理论研究,把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摸透,理论与实践并重,注重群众观点与立场的研究,使理论研究从实践中来,从群众工作中来,并指导和服务审判工作。
践行司法群众路线,要坚守廉洁防线。坚持一心为民公正司法,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廉政。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中,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敢于触及思想、切中痛处,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彻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守法院、法官廉洁底线。xx法院全面构建以精神引导、制度规范、行为矫正为中心内容的人民法院司法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帮助干警守牢最后一道防线:强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开辟廉政文化长廊,设立廉政教育中心、院史展列馆、群众路线教育展室、法官艺术协会等活动场所;实行党风廉政舆情通报,开办廉政警示教育夜校,举办读书思廉活动,开设廉政公务灶和清风茶社,征集廉政亲情寄语,让廉政文化“活起来、“热起来、“实起来、“动起来。构建以岗位为风险点、以流程为管理线、以制度为防范面的点线面结合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通过晾晒权力、规范行为、接受监督,为司法权力运行涂上一层“防腐剂。狠抓院风院纪日常督查管理,对作息制度、会议及集体活动、着装、车辆管理等进行规范和完善;实行电子指纹签到系统,对出勤情况进行全方位登记、公示;对基层法庭采取不定期、不定时段的临时检查,对院机关上班签到、庭审纪律、工作作风、车辆管理实行常态化监督和随时抽查,定期进行专题通报,及时纠正不良风气。
践行司法群众路线,要搭建良好平台。社会能否平安和谐,很重要的一方面在于群众能否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把法律作为工作、生活的基本准则,而这些都需要有个让群众接受法治理念的宣传平台。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既要站位全局统筹谋划,又要注重细节务求实效;既要加强物质保障等硬件建设,又要体现司法公正透明,着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增强内容的针对性。xx法院充分利用自有媒体、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窗口作用,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效果。以审判综合楼和诉讼服务中心的电子显示屏为工作之窗,滚动播放展示法院工作动态,实现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的网络公开,从而推进庭审同步录播、网络直播。每季度的群众开放日、重大案件新闻发布、巡回审判及“倡导诚信、见证执行等活动,让群众走进法院、走近法官,让法官融入群众,积极回应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主动沟通媒体,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为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篇7: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从我工作到现在几乎每年都要组织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今年也不例外。每次都是院里大活动,部门还要自行进行小组学习讨论。通过这些教育活动,我有一些小小的体会。我认为:廉洁司法,规范司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政法部门履行好首要任务的思想基础,是党和政府对政法工作的根本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法官幸福一生的源泉。
古语云:“轻舌摇动是非立断,朱笔一落生死**关”。虽然这已是遥远的呼喊,但是能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审判职权,维护公平正义,说心里话,我们应该十分珍惜和享受这份职业的荣誉感。崇高的事业融进了沸腾的青春热血,威严的国徽映红了您——法官的脸庞!一把双刃剑浓缩着职责的神圣,满腔的情愫啊,为共和国传递着生机勃勃的希望! 正因如此,廉洁司法是我们的神圣使命,是我们幸福一生的源泉。
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传承,廉洁奉公已铸成我们民族的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始终在不同的时代中熠熠生辉。即便是在封建社会那混浊的官场中,依然有许多严于律己、奉公守法的清廉吏使,像包拯的铁面无私,于谦的两袖清风,宋慈的不畏强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公正廉洁永远是时代的呼唤,人民的期盼。
如今,在这个良莠不齐的社会,一个个腐败大案浮出水面,一个个贪官污吏在“糖衣炮弹”面前纷纷倒下,如文强、张弢、乌小青等。他们都曾是我们系统里的同志,在我们这只高素质的队伍里出了这样的稗穗,我们为之痛心,为之惋惜,可我们又能怎么办呢?是他们自己不珍惜自己的幸福啊!廉洁是我们抵御这些诱惑的最佳堡垒,是我们捍卫幸福的有力武器。因此廉洁是我们的神圣使命,是我们幸福一生之本。
“人民法官为人民”,朴实的话语道出了法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鱼水深情。如果说法院是杆公平秤,那么老百姓就是那秤砣,而法官则是那定盘里的星。人民的地位最高,亲民是我们的本分;人民的恩情最深,爱民是我们的责任;人民的利益最大,为民是我们的目的。公正廉洁审判是我们亲民、爱民、利民的最高体现。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就应该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
莲花,出污泥而不染,重洁身以自好。公正、廉洁、服务这三大廉政文化的理念就如三朵清纯的“廉花”,“润物无声”地滋养着我们法官队伍里的每一位。让我们携起手来,让这三朵“廉花”香飘法官队伍,铸就我们真正的幸福与快乐!
篇8: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通过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使我充分认识到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对于法官防止腐败;树立良好形象,促进政法事业健康发展所具有的重大意义。
一、要树立正确对待奉献和索取的价值观。法官应树立为社会作贡献的贡献观,树立思想言行合科道德标准的道德观,不索取非法式,违背道德的利益;不索取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物;不收不义之财。
二、要树立个人利益的满足必须以社会利益的维护为前提的人生观。不廉不洁法官在个人追求上总是以个人价值为核心,追求个人需要利益的满足,而置社会人民群众利益于不顾,颠倒了个人和社会关系,不顾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廉洁司法教育活动中,加强法官社会价值导向,集体主义价值导向,才能抑制和克服法官不廉洁现象的产生。
三、要树立真正的幸福是健康的精神需要,合理的物质需要的满足有机联系的幸福观。法官单纯追求物质幸福会使人变得斤斤计较,甚至于千方百计谋取私利,损害他人的健康与幸福,单纯谈精神幸福也是不合实际的,只有做到精神与物质的统一,才能创造出真正的幸福,使人变得清静、安心、高昂、理直气壮。一个真正承担起秉公办案神圣职责的法官就必须用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严格约束自己,在工作中保持廉洁自律,坚守高尚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保持办案公正,接受监督,增强廉洁司法意识。
总之,时代要求法院抓好廉洁司法教育,时代要求法官廉洁司法。我们自觉地将法官的道德规范内化于心,自觉抵制不义之利的诱惑,社会“潮流”的冲击,真正承担起法官神圣职责,用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增强清廉意识,保证廉洁司法教育的公正和有效。
篇9:司法廉洁教育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通过参加多种形式的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使我充分认识到了廉洁对于一名干警和法院的重要意义。
首先通过学习,意识到应该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素质。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本着对他人负责,对自我负责的态度,加强思想觉悟教育,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其次通过学习,知道自己作为一名新进的公务员更应严格自律,要时时处处要用纪律和法律约束警示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牢记慎独慎微的箴言,管住自己。应该大力弘扬克勤克俭的美德,在艰苦奋斗这个问题上保持高度的自觉性。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最后通过学习,明白做好廉洁要持之以恒,自律终身。因此,我要在思想上做到警钟长鸣,在行动上做到防微杜渐,时时廉洁自律树立形象,处处以身作则当好表率,通过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不辜负党的期望,不辜负人民,将廉洁自律坚持到底,始终维护廉洁的良好形象。
篇10: 廉洁司法教育心得体会
作为法官,一方面是“诉讼爆炸”带来的繁重工作,常常处于“案未结、情难稳、心难安”的压抑状态;一方面是有限的收入,有时还遭受当事人的误解,甚至诋毁;我们既能通过鲜活的案件亲眼目睹社会的阴暗面,还要应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和侵袭。面对这些,如何确保廉洁司法,不仅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更要把“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升华为“不愿腐”的自律机制。心灵不正,岂能正人?心灵既正,人自端正!因而说廉洁司法始于正心。
法官正心首先要清醒认识自己的职业风险。
法官是一个与敬畏和光荣、神圣和崇高相连的职业,我们没有理由不为自己拥有这一职业而自豪和骄傲。但当今的法官职业具有着高危度的`风险,因为刑事案件涉及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民事案件涉及当事人的财富得失,行政案件涉及公权力和私权力的强烈对抗,当事人都怀着对法官的莫大期望,有的当事人会动用自己的资源,或金钱、或权力、或名望、或人事关系,甚至无所不用其极,试图来影响法官,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当投入未能换来预期的回报,其就会反过来狠“咬”一口。法官职业介入社会生活太广太深,与各类利益主体的关系太近太密,使得法官和当事人搞权钱交易容易便当,这对法官来说无疑是可怕的诱惑和巨大的陷阱,一不小心会被拉下水或者自蹈火坑。从最高法院副院长有到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徐峰,一个又一个的反面典型案例无不给予了引人深省的警示。但法官职业风险又是可以预防和排除的,这就要求法官正心,强化自身抗风险能力。只有心中充满无私无畏、光明磊落的浩然正气,我们的双眼才敢蔑视特权,我们的双手才勇于扶助弱小。
法官正心还要学会知足感恩。
浩瀚宇宙,个体的生命不过一粒微尘,生存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究竟在哪里?古今中外有多少先贤圣哲为此而苦苦寻找着答案,对于深刻如斯的问题,我们既不能好高骛远,亦不能妄自菲薄。生存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拥有金钱的多少,职级待遇的高低。没有轰轰烈烈的事业,但求实实在在的奉献;没有万贯家财,但能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养家糊口,都是一种人生价值。全身心地开好每一次庭,写好每一份文书,整理好每一件卷宗,办好每一起案件,又何尝不是我们法官的人生价值呢?“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人皆有欲,欲望只要是正当的,就应该得到尊重和承认,但如果私欲膨胀、欲壑难填,就会为欲所惑,遑论幸福。当我们知足于自己拥有的法官职业,不盲目与他人作物质上的攀比,心无浮华必有正气,心有正气必走正道。知足倘需感恩。一流清泉,必有源头活水;一棵大树,必有根下沃土。一个人来到世上,每一份成长进步,无不倾注着家人、师长、同事和社会的关爱与帮助。当我们常思“受之于人者太多,出之于己者太少”,心怀感恩之心,自然就会产生对法官职业的敬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不去逾越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法官正心恒于内心的和谐。
正心不仅在于一时一事,而且需要用一生一世来涵养。其出于内心而恒于和谐,要求明事理、知荣辱,对人生得失看得开,不大怒、不狂喜、不过忧,勇于争先而不计名利,品格高洁而不孤芳自赏,刚正不阿而与人和睦相处;又要求能守正心灵,爱岗敬业,演好角色,难不倒,夸不倒,诱不倒,心无旁骛,始终保持那么一股劲,不断挑战自我,追求卓越。作为法官,内心和谐体现在办案上就是待人平等,作风平易,“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谦恭地听、睿智地答、审慎地想、公正地判”,用心去探寻情、法、理的平衡;内心和谐体现在处人上就是要对上不媚、对下不威、对身边人不纵,想问题、办事情要从“大家”出发,珍惜缘分,多沟通少误解,多信任少猜疑、多宽容少计较,以大度雅量来面对和处理矛盾、摩擦、误会和纷争。
“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让我们在廉洁司法的道路上不懈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在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中体会人生的幸福、快乐!
篇11: 廉洁司法教育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通过参加多种形式的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使我充分认识到了廉洁对于一名干警和法院的重要意义。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盛自重、自律,居安思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工作中要做到:
一、加强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因此,在价值观上,我们也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要时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则办事,既要讲贡献,也要讲回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不断提高自身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把握时代脉搏,时时刻刻与党中央和上级保持一致,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自觉实践过好权力利益关、思想道德关、监督管理关和廉洁自律关,要时时注重学习,处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党纪国法和道德意识防线。
二、坚定信念
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三、以案为鉴
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法,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们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得出了“三点警示”:警示一: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面对市场经济大潮不能保持警惕、保持冷静、保持操守,更没有慎独慎微,忽视从根本上考虑人民的利益,不甘清贫,崇尚拜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警示二:党员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人生没有后悔药,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警示三:法制观念淡薄,待人处事上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必然导致行政行为的畸形,最终葬送身家性命。通过警示教育报告会上几位现身说法的罪犯,用他们声俱泪下的忏悔,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从中也使自己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如果为人民谋利益之外的胆子大了,会出大事,轻则政治上的死亡、精神上的死亡,重则生命上的死亡。如果是这样,怎么能对得起党组织的精心培养教育,对得起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对得起给予无限关爱的家人。通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
篇12:廉洁司法教育心得
1月11日,市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大会,将其作为全年工作开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来抓,充分显示了市中院党组对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高度重视。会上,王世华院长掷地有声的强调了“约法三章”,也充分彰显了“向我看齐”的信心和决心,对我们每一位基层干警都有很大的触动。
一、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从大环境、大背景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非常重视,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战略、新要求。当前,法院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着严峻考验,不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司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影响了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司法腐败是破坏力最强的腐败”,一段时期以来,中央、省市委,以及最高法院、省高院多次召开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史上最严”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体现了“更严、更精、更细”的要求和“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我们要有更加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必须时刻警醒、警钟长鸣,以更坚决的态度,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我们各项工作中。
二、要把法律作为做人做事的底线。对法律的绝对忠诚是我们每个法院人的底线,也是我们保持风清气正职业本色的前提。我们要始终信仰法律、敬畏法律、坚守法律。要保持高度的司法理性,严格依法办案,既要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公正审判,一次次坚守法律底线的行为,实现职业价值和职业理想,也要通过严格依法办案保护自己;要牢记使命感、责任感,在情与法、权与法、钱与法的较量面前,保持自我,超然物外,内心深处时刻保持对法律威严的最大敬畏,真正把实现法治理想和目标作为毕生追求;要敢于坚持原则,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以应有的智慧、勇气和底气,对说情打招呼说不,对法外干扰说不,对违法乱纪行为说不;要将法律作为做人做事的底线,时刻提醒自己绝不能“越雷池半步”。
三、要把责任意识贯穿于司法职业生涯的始终。作为一名法院人,能够头顶天平、肩担道义,我们应该为从事的事业感到自豪,同时更应该认识到,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国家赋予我们司法权,这是责任;岗位要求我们秉公执法,这是责任;群众期盼我们伸张正义,这更是责任。我们不仅要在法官职业的社会定位和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理解这份责任,更要从审判席下当事人的无助和忐忑、拿到胜诉判决时的释然与开怀中读懂这份责任。有了这种责任意识,我们才能耐心与群众沟通情感、讲清道理,通过司法程序为他们排忧解难、化解矛盾、抚平创伤;才能审慎行使手中的权力,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份判决,一丝不苟地做好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工作,确保从司法程序、裁判内容等“大事”到庭审礼仪、诉讼费用计算等“小事”不出任何差错;也只有具备这种责任意识,我们才能怀着“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惧畏心境,慎权、慎行、慎独、慎微,守住拒腐防变底线。
四、要把“真善美”作为孜孜不倦的追求。司法职业同真、善、美密切相关,一个优秀法院人应当是集真、善、美于一身的。司法过程首先是一个求真的过程,我们法官要当好法律守护者的角色,善于发现真相、去伪存真,通过司法程序查明事实,依法作出裁判;要当好公民权益维护者的角色,通过扎扎实实的审判执行工作,惩恶扬善,弘扬法治,实现公平、正义、诚信等法律价值;要勤学习、善思考,努力提升自身能力和综合素质,在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为民解忧中体现法官价值,在自如的庭审驾驭、精品的文书制作中展现法官的独特魅力;要知善恶、知美丑,时刻保持一名法官应有的价值观,不仅在工作中,更要在八小时之外规范言行,褒有一份和谐安宁,保持健康积极、宁静致远的内心世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方向,在人情关系面前保持理性,在拉拢诱惑面前选择拒绝。
五、要把养成良好职业习惯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良好的职业习惯是一个人综合素质和人格魅力的外在表现。如培根所言:“为法官者应当学问多于机智,尊严多于一般的欢心,谨慎超于自信”。我们无论是接待当事人,还是庭审活动,无论是工作期间,还是日常生活中,都要养成不同于普通人的做人做事习惯。比如:接待当事人时要态度温和、文明礼貌;在庭审活动中,要着装规范、严肃庄重;在日常生活中,要深居简出、谨言慎行等等。此外,由于司法职业的特殊要求,注定了我们必须坚守寂寞、忍耐孤独,远离喧嚣闹市,不滥交朋友,不随波逐流,不能成为“社会活动家”。从一些曝光的问题来看,有很多当事人对裁判提出异议,并不一定是我们的实体裁判出了问题,而是少数承办法官过于活跃,与应当保持距离的人过于亲密,引起了合理怀疑所致。所以,我们一定要有强烈的身份意识,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是一名法官,要勤恳工作,谨慎为人,平淡生活,以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维护荣誉和尊严,提升社会公众对法律和法治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