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后,桐乡方言中出现了“毛脚女婿”一词。乍一看,有些不雅。女婿是自己人,被称为半子,是贵客。他雅如东床,俗如当官(在桐乡,他岳父岳母习惯称他女婿为当官的)。他怎么会被称为“毛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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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毛女婿”这个称呼的由来和养蚕有关。桐乡,位于杭嘉湖平原中部,是著名的蚕桑之乡。家家户户都养蚕。一年最多需要养蚕五季:春蚕(也叫头蚕)、夏蚕(也叫二蚕)、早秋蚕、中秋蚕、晚秋蚕(也叫桂花蚕)。
蚕农一年中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在养蚕,他们的生产生活都与蚕联系在一起。一只蚕的寿命虽然短,但也分几个阶段。年轻时叫蚕蚁(俗称五娘),长大后叫青蚕,成熟后叫老蚕,吐丝时叫蚕蛹,变成蝴蝶后叫蚕蛾,蚕蛾生的儿子叫蚕卵。蚕卵孵化后,称为蚕蚁,循环不息。
老蚕成熟时,胃里满是树胶,吐出来的是丝,丝把自己裹在里面,习语“作茧自缚”由此而来。蚕躲在蚕茧里吐出最后几片蚕沙(也叫蚕沙)后,身体开始收缩,两排脚变得很小,缩在一起,但仍能持续很长时间。这个阶段叫毛脚蚕,正处于由蚕向蛹转化的过程中。它是一只蚕,但看起来有点像蛹。
此时蚕房里结满了蚕茧,洁白如雪的土堆,但蚕农不能摘,因为不干燥不硬,很容易把毛脚蚕压死,影响以后缫丝。但是这个时候蚕茧是最重的,因为毛脚蚕的重量比蚕蛹重很多。
以前蚕茧都是在茧站收的,要先检查评估。有人专门剪茧。一般随机取十个茧,一个一个剪,倒出来看看。如果有毛脚蚕的话,价格会大大降低。如果毛脚蚕太多,蚕茧站就不收,所以过去蚕农一般都是在蚕宝宝“上山”(吐丝结茧)五六天后才摘茧,时间太短。
20世纪90年代初,江浙一带蚕桑区发生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茧战”。国营和乡镇缫丝厂争夺蚕茧,到处摆摊抢购,导致蚕茧价格飞涨。养蚕人为了获利,往往把只结了两三天的茧摘下来,匆匆卖掉。这个时候蚕茧里的蚕大部分还是毛脚蚕,还没有变成蛹。人们把这些茧叫做毛脚茧,是最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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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毛女婿”这个词。新中国成立后移风易俗,提倡恋爱婚姻自由。一旦确立关系,青年男女就开始四处走动,逛大街,剪布,吃面条,看电影。
80年代以后,氛围变得更加开放。虽然还没有拿到酒糖拜天地的执照,但双方早已形影不离,经常来往,甚至同床共枕。
在桐乡,人们常把这个阶段的男青年称为“毛脚女婿”。他们虽然名义上不是真正的女婿,但即将成为女婿,基本上就是女婿了,就像一只毛脚蚕,即将化蛹,虽然还没有完全化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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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从“毛脚女婿”引申出“毛脚媳妇”这种说法,再后来,又有了“毛脚公公”、“毛脚婆婆”等词语。当然,“毛脚公公”和“毛脚婆婆”也经常和他们一起出现。
但是,“毛女婿”、“毛媳妇”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流行语,其含义不言而喻。
一对男女,从男女朋友到父母认可的女婿儿媳,身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就像蚕宝宝变成了蚕蛹。
桐乡人把即将转正的女婿或媳妇比作“毛脚”,非常形象通俗,也体现了桐乡作为世界著名蚕桑之乡的独特地域特色。
表示“受到某种对待的人”:dividend | reverend
文/闫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