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编人员辞职流程(教师辞职规定流程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师辞职规定流程及(共含1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好难想昵称”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篇1:教师辞职规定流程及好办理的: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师辞职规定流程及(共含1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好难想昵称”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教师在编人员辞职流程(教师辞职规定流程及)

篇1:教师辞职规定流程及

好办理的:

1、首先写辞职报告,经学校开会同意后写辞职申请,并找大校长签字同意你辞职;

2、然后你到教育局把这学校同意辞职的辞职申请交给人事股的人;

3、然后教育局长签字同意,然后教育局会让你去找编制办,你到编制办拿着四张表格,单位,学校,自己,编制办各一份

4、编制办弄完后你再去人才交流市场,拿着编制办下编制的表格去拿档案就可以了。

我是一上午就办好了,找了当地官员,一切关系很顺利通了,其实没有熟人任何一个环节都会卡你!

1、教师个人提出辞职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区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2、教师个人不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教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在教育局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在岗,如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作自动离职处理的教师的档案、人事、工资关系均不作转移。

3、教育局人事科将提出辞职的人员名单提交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4、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辞职的,到所在单位办理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开具办理完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的

《证明》。

5、辞职者持所在单位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将辞职教师的个人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移至区人才交流中心。

6、辞职教师须持《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30日内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篇2:教师辞职规定流程及

一、辞职人员首先应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陈述辞职的理由和去

向;

二、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收到辞职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

三、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经审核批准后,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转交《辞职申请

表》和人事档案;

四、中小学教师辞职,审批权限按调出教育系统的审批规定办理;

五、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一般不得

辞职;

六、辞职人员提出辞职申请超过3个月,所在单位仍不给办理辞职手续的,辞职

人员可直接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辞职申请;

七、行政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流动,可参照以上内容。

公办教师就参照适用公务员管理规定,如是民办教师就适用劳动和合同法律规定,保险和辞职均有相关规定

黄教授告诉记者,尽管教师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员工,其进入和离职程序相对复杂,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其实体权利义务方面仍然适用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辞职是不以用人单位的同意为生效要件的,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正式的辞职申请就履行了自己的义务,用人单位无权阻止劳动者辞职,更不能以此为理由扣押劳动者的档案材料。合同中约定辞职需经用人单位同意的条款,因违反了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

“就算辞职违反了合同约定,劳动者也只需向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不能因为劳动者辞职不符合同约定,就拒绝解除劳动合同,扣留档案材料。”黄教授解释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谓的“实习/见习”是针对高校学生到单位去见习的,所以对你来说这就是试用期。试用期间只要你提前3天提出辞职就可以走的。不必要付出任何赔偿。

还有,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你6个月以后就应该自动转正了,应该拿正式工资。(从这点上看对方就是法盲……)

还有,就算正常辞职的话只要提前30天提出就可以了,他们也没给你培训。如果有培训的话要适当赔偿培训费用的,但不能超过工资的。

劳动仲裁的申请期限是60天。所以如果是讨工资的话人家不一定受理。

至于户口和档案,你可以到到单位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提出劳动仲裁解决。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可以提出辞职。

第三条 辞职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有利于人才的分布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二)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才作用;

(三)鼓励和支持人才到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及其他国家最需要的地区、行业和部门工作。

第四条 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 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从收到辞职申请起,除本规定第六条、条七条规定的情况外,应在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并发给辞职证明书。

第六条 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可按本规定的第五条或第七条办理。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其辞职必须经过批准。

(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

(二)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

(三)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

(四)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五)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八条 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与辞职申请人之间发生争议时,可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争议促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促裁。

第九条 辞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有关单位应按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进行移交、接转和管理。

第十条 辞职人员被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录用,辞职前和录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第十一条 辞职人员在未另外获得住房前,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继续居住原单位住房。具体居住时间和住房收费标准,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辞职人员凡经单位出资培训的,如个人与单位订有合同,培训费问题可按合同规定办理;如个人与单位没有签订合同,单位可以适当收取培训费,收取标准按培训后回单位报务的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20%的比例计算。

第十三条 辞职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可以辞职或经批准允许辞职的,要补办辞职手续。其余的要动员返回。对拒不返回和拒不补办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录用,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 辞职人员不得私自带走属单位的科研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有关单位应支持人才合理流动,对有决刁难、打击申请辞职人员者,应给予严肃处理。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1、教师个人提出辞职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区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2、教师个人不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教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在教育局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在岗,如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作自动离职处理的教师的档案、人事、工资关系均不作转移。

3、教育局人事科将提出辞职的人员名单提交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4、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辞职的,到所在单位办理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开具办理完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的《证明》。

5、辞职者持所在单位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将辞职教师的个人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移至区人才交流中心。

6、辞职教师须持《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30日内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篇3:辞职及辞职五步流程

辞职范文

公司领导:

本人xxx,xxxx年x月入职,就任xxxx,x年多来,承蒙公司领导给予本人的厚爱,也给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平台,由于本人才疏学浅,未能为公司的继续深入发展提供力量,尤其是在xx年业绩下滑,没有做好工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辜负了领导的期望,因此自认为本人已经不适合xxxx的岗位,拟向公司提请辞呈。望核准。

此致

敬礼!

辞职申请人:

20**年*月*日

决定辞职后,通常辞职会经过以下五步流程,通过这些步骤完成一些相关手续的办理才能真正达到辞职的目的。

第一步写 辞职信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 辞职信 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 辞职信 一般必 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 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详谈

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 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你,而你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 对,想方设法表明你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你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来了之后,你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

第四步人事手续

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另外还有你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你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你是待业或者 出国 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你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五步离职证明

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 招聘 的时候要看你的离职证明的。

篇4:劳动法辞职规定

1、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2、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篇5:劳动法辞职规定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篇6:劳动法辞职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

相关阅读:

劳动法》对于辞职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对于辞职是如何规定的.

答:

一、职工辞职,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二、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如有争议,应及时提请劳动仲裁: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法》对于辞职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对于辞职是如何规定的

篇7:劳动法辞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篇8:劳动法辞职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篇9:劳动法辞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篇10:劳动法辞职规定

劳动法辞职规定

一、职工辞职,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

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二、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

定的按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如有争议,应及时提请劳动仲裁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更多相关文章推荐:

1.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江苏

2.劳动法关于工伤的规定

3.20劳动法辞退规定

4.劳动法婚假规定2016

5.2016劳动法关于加班规定

6.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解读

7.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8.2016年新劳动法关于产假的最新规定

9.新劳动法立法原则

10.劳动法关于辞退的规定

篇11:人力资源各项工作流程规定

人力资源各项工作流程规定

试用期入职流程说明

1.建档:员工简历、健康陈述表、制度确认表、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原件和复印件1份(二代身份证需要提交反、正面复印件),两寸免冠近照1张,学历证明、技术职称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签订合同{劳动合同书}、二表{制度确认表、健康陈述表}、一册{员工手册};b.看一信{公司欢迎信};

2.体检:到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健康证费用由公司报销,未能工作满一年者,该费用将从工资中扣除,证书归本人所有;如体检不合格者,费用自理,不予录用。)

3.岗前培训:接受两天全职脱岗岗前培训,并接受相关考核达到合格方可进入实际工作试用;(见附件2)

4.档案复核:分店人事操作携带入职员工档案到公司人事助理处办理复核、确认,发放上岗通知单;

5.工具:表格参考附件5《人力资源部各类表格模板》

1)《员工简历》2)《健康陈述表》3)《制度确认表》4《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

反正面)5)《2寸照片》6)《健康证办理凭证》

试用期转正/晋级流程说明

1.操作:参照《员工转正\\晋级考核制度》、《岗位任职标准》

2.工具:表格参考附件5《人力资源部各类表格模板》

试用期转正:1)《试用期转正申请表》2)《试用期转正申请》(主管级以下)、《试用期转正总结》(主管级以上)3)《企业文化融入度推荐》4)《平日表现考核表》、《理论考核试题》、《实践考核评分表》5)工作业绩质询确认(主管级以上)

晋级:1)《晋级申请表》2)《晋级申请》3)《晋级申请》(主管级以下)、《晋级工作总结》(主管级以上)4)《企业文化融入度推荐》5)《平日表现考核表》、《理论考核试题》、《实践考核评分表》6)工作业绩质询确认(主管级以上)

一、 职业规划制度、流程

川外川员工职业规划面谈规定

(一) 目的:

建立职业规划体系是为提高员工个人综合素质和在工作中的竞争力,提升团队竞争力,为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 原则:

1. 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将自己下属的职业规划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来完成;

2. 每一位管理者都有责任为你每一位下属的发展进行思想上的方向性指引,每一位管理者都有义务为你每一位下属挖掘可持续提升的能力和拓展可持续发展的晋升空间;

3. 管理者应该抛除对被规划者的偏见及同情,排除各种顾虑,客观地、实事求是地为你的下属作出正确的职业发展方向指引;

(三) 规划基本要求及规划流程:

1. 规划基本要求:

各部负责人必须依据员工晋级路线图,在试用期转正阶段、任职1年阶段、任职3年以上阶段为员工进行初期、中期、深度三个阶段的职业规划面谈,为员工今后发展规划提供正确的思想和发展方向引导;

2. 规划对象及负责人:

1) 分店基层员工(最低为1年职业规划):人力资源部会同分店店长完成;

2) 分店助理级―公司副经理级以下员工:(最低为两年职业规划)

分店助理级―分店主管级: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分店店长完成;

公司职员―副经理级以下: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公司部门经理完成;

3) 公司副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完成。

3. 规划流程:

1)员工在入职初期,由各部门负责人对入职员工进行职业规划初步面谈;

篇12:汽车年检流程规定

汽车年检流程规定

一、准备工作:

行驶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交强险副本、身份证复印件、车架号拓印条、处理完所有违章记录、车牌螺丝为防盗螺丝、车辆灯光确保正常。

二、年检具体程序:

1、尽量把车停在检验车道的最前面,开启前引擎盖。

2、进大厅咨询处出示行驶证领取并填写《检验申请单》和《检验委托书》,台上有填写范本。

3、拿着填好的两张单和行驶证到办理大厅交费(检测费100元)和登陆。

4、交费登陆完毕回到咨询处,把表格、发票、行驶证、交强险副本和车架拓印条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在表格上进行一番填写。

5、咨询处填好后,接下来是外检,外检人员(有穿蓝色工作服和带工作牌)就在咨询对面坐着或者在外面检查车辆。找到外检人员,把材料给他,然后他就会到外面对你的车辆进行检查和拍照。

6、外检完后,如果你的爱车刚好停在第一排,外检工作人员会马上把材料转交至进线室,把车开到检验线停好给师傅就行,然后可以到检验线的最末端等待。如果你的\’车还不是在第一排,那就慢慢你前面的车检完。

7、上完检验线,师傅会要求你把车开到检测车间的左侧检查尾气,检测完把车停好,再回到大厅咨询处取你的材料。

8、签字领取材料后到大厅的审核处(3号和4号窗口),审核完毕会要求你到大屏幕上找找你的车牌号是否显示为绿色,那就是检验合格通过。

9、回到窗口取材料到6号窗口盖章打印行驶证。

10、最后带上行驶证到环保标志窗口领取环保标。

三、注意事项:

1、小车前6年是每两年检测一次,6-是每年检测一次,15年后是每半年检测一次)。

2、检测站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3、其他服务收费:复印1张1元、车架拓印20元、防盗螺丝4元。

4、尽量早上8点去,这样人少车辆可以排在前面。

5、车主去年检,在外检时可能会被要求等一下,因为他们要先处理那些职业代办的。

最后提醒各位需要年检的车主,细心准备好自己的材料,不要等排队到自己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材料欠缺那就白白跑了一趟。

篇13:辩论赛时间规定及流程

辩论赛时间规定及流程

一、主席致辞

辩题相关背景资料;选手结合自己的辩题进行自我介绍;简单介绍比赛流程和规则。

二、比赛阶段

(一)开篇陈词

正方一辩发言 (立论) (2 分30秒)

反方一辩发言 (立论) (2 分30秒)

(注:每方队员在用时剩余 30 秒时,主席提醒辩手,时间用完时,主席举红牌宣布终止发言。)

(二)攻辩

1 、正方二辩针对反方二辩或三辩提问。

2 、正方三辩针对反方二辩或三辩提问。

3 、反方二辩针对正方二辩或三辩提问。

4 、反方三辩针对正方二辩或三辩提问。

(注意:每一轮攻辩阶段为 1分30秒,攻方每次提问不得超过10秒,每轮必须提出三个以上的问题。辩方每次回答不得超过20秒。用时满时,主席举红牌宣布终止发言,不得再提问或回答。重复提问、回避问题均要被适当扣分)

(特别注意:问者只能问,答者只能答)

(三)攻辩小结:

正方一辩进行攻辩小结; ( 1 分 30 秒)

反方一辩进行攻辩小结。 ( 1 分 30 秒)

(注:攻辩小结阶段,在每方用时剩余 10秒时,主席提醒辩手,时间用完时,主席举红牌宣布终止发言。)

(四)自由辩论

正反方辩手自动轮流发言。每方限时 5 分钟,双方总计 10 分钟。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记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计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自由辩论提倡积极交锋,不能对重要问题回避交锋两次以上,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不能纠缠不放。

(注:自由辩论阶段,每方使用时间剩余 30秒时,主席提醒;时间用完时,主席举红牌宣布终止发言。)

(五)总结陈词

反方四辩总结陈词; ( 4分钟)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 ( 4分钟)

(注:应有针对性的对辩论会整体态势进行总结。每方队员在用时剩余 30秒时,主席提醒,时间用完时,主席举红牌宣布终止发言。)

其它注意事项:

1、在辩论时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

2、不可进行人身攻击;

3、尊重主席及评委的评判;

4、普通话不标准的适量扣分;

5、除辩论开始一辩必须说“主席、评委、大家好”,其余皆可省去。

6、在辩论中,辩手可以使用道具、图表和物品作为辅助手段以强化自己的陈辞,但尺寸不能过大,以免遮挡。

7、在每场比赛中,辩手的辩位不能变动。

三、观众提问

观众可向正反方各提问题,由双方选派选手作答。该环节在正式比赛结束后进行,增加比赛观赏性,不影响比赛结果。

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络或用户投稿,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涉及资源下载的,本站旨在共享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如您想商用请获取官网版权,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投稿

专升本很难吗?通过率高不高(专升本怎么样难不难)

2022-7-1 23:26:47

投稿

四川成都的大学排名(四川成都的大学有哪些)

2022-7-1 23:27:17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