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于婚丧嫁娶都是非常重视的,也由此产生了许多的俗语。前两天在网上冲浪的时候,看到了这么一句俗语让我有些气愤,觉得它说得毫无道理。
“女婿莫上坟,上坟辱先人”啥意思,女婿好似半个儿子,为啥不能给岳父岳母去上坟,这不是胡扯吗?不行,我得去找找是为啥。
我们在电视上都经常看到,像那些大户人家的丫鬟都叫自家小姐的丈夫叫“姑爷”,这是女婿的另一种叫法,“姑爷”这个词又是怎么来的呢?
刚开始呢,是因为丫鬟仆人为了表示自家小姐的尊敬,就让她们的辈分高了一些,称其为“姑娘”,就是“姑”和“娘”字辈的。
待自家小姐出嫁后,怎么称呼小姐的丈夫,这就把这些个下人给难住了。最后没有办法,就按照与“姑娘”平辈的原则,就有了“姑爷”这个称谓。
刚开始这种称谓也就是丫鬟仆人这样叫的,后来这种叫法传到了岳父岳母的耳中,觉得这种称呼不错。在我国古代,因受儒家思想的影响,男子的地位要比女子的地位要高,有着“小女人”和“大丈夫”这样的称谓。
有一些岳父岳母觉得,怎么着也不能让女婿比自家女儿的地位低啊,所以就认同了丫鬟仆人的那种叫法,尊称女婿为“姑爷”。这样一来,就跟岳父岳母同辈了,你说这个时候女婿去给岳父岳母上坟,别人会咋看呢。这不是有失尊卑,乱了辈分吗。
所以就有了女婿不能给岳父岳母上坟,上坟就是有辱先人。
还有一种说法是女婿不是自家人,如果去上坟的话是对娘家不好的。常言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古时候,女儿嫁到别人家里,那就是某某夫人,已经不能算是婆家人了,女婿就更不用说了。
所以说有些地方就很讲究,女儿女婿都算是外人了,就不能去给先祖上坟,也有些地方觉得这个没什么的,上坟也是被允许的。这习俗是分地域的。
还有一些地方不让女婿去祭拜的原因是, 让女婿去祭拜先祖,在外人眼里就意味着这家没有男丁,断了香火,这要是让祖先知道了还了得。
没有男丁,断了香火,就意味着家中长辈过世后,家里的一些财产以及这个家都由女媳来继承。有人就会问到:“这不就是上门女婿吗?”错,上门女婿是娘家的人,生的孩子也跟着娘家姓。
现在所说的这种情况是,女婿依然是婆家人,只是妻子的娘家没落了,没有男丁来继承家产,所以只能由女婿来继承。在那个时代,后继无人是愧对祖先的事情,百年之后都没脸去面见先祖的。
所以那个时候,除非是真的没有办法了,不然是不会让女婿去上坟的。
但是话又说回来,随着时代的发展,有些习俗都需要更改的,再加上现在的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需要同时照顾两边的老人。
两边的老人都是自家父母,不会出现只照顾自家父母的情况。所以女婿给岳父母,媳妇给公婆上坟都是应该的,也不存在什么非议,更没有了那种有辱先人的意思。
所以啊,社会在进步,我们的思想也要进步,对于俗语我们更要“去其糟糠,留其精华”,让它更方便于我们使用。
对于今天这句俗语我想说的是,既然我们结婚了,那就一定要好好孝敬双方的父母,也理所应当地去为自己和对方的父亲去上坟,千万别让自己的人生有所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