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四系指我国最早最好的法律院系,包括五所政法院校和四所大学法律系,长期代表法学最高水平。现清华大学、上海交大法学发展迅猛,超越部分五院四系,展现法学教育飞速发展。
五院四系是我国最早和最好的法律院系,在院系大调整的时候,是为了整合各个高校的优势资源逐渐形成,在法学领域有一个简称叫“五院四系”,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代表了法学研究的最高水平,堪称法学类学校的天花板,为我国培养了无数的法学人才。
那么我们经常说的五院四系是对五所政法院校和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几所大学在很长的时间内为我国法学教育,法治建设和法治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这五院四系中这些学校的前世今生。
我们经常说的五院四系,是哪些学校和院系?现在是什么状况
中国政法大学,简称“法大”,位于北京市,有海淀区学院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是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有“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之称,拥有的专业都很强,法制史和诉讼法学科属国内一流。
西南政法大学,简称“西政”,位于重庆市,原西南政法学院,有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之称;经济法领先国内水平;华东政法大学,简称“华政”位于上海市,前身是华东政法学院,优势学科是国际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简称“中南大”,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原中南政法学院,是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民商法学和宪法与行政法学是重点学科;西北政法大学,简称“西法大”,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原西北政法学院,优势学科是刑法和经济法。
原北京大学法律系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我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悠久的,优势专业是法学理论;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现在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被称为“法学家的摇篮”优势专业是民法、刑法。
原武汉大学法律系,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优势专业是国际法、环境法;原吉林大学法律系是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我国从未停办过的两所大学的法律系之一,优势学科有刑法学和法学理论。
我国在1952年优势资源大调整时,提出的五院四系,发展到今天,从大学法学专业的排名中我们不难发现,清华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发展势头迅猛,超越了部分五院四系,体现了我国各大高校对法学教育的重视和法学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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