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下午,徽县召开2022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徽县税务局、供销合作社、农经中心等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7月7日下午,徽县召开2022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徽县税务局、供销合作社、农经中心等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学习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22〕5号)、《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甘农经函〔2022〕2号)、《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陇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工作的通知》(陇农发〔2022〕33号)、《陇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审核通过了推荐申报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和监测市级示范社名单;讨论修订了《徽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讨论了关于开展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主动研究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集中解决存在问题,规范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创建具有真正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让示范社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生力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领头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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